4月初,本报记者接到一个来自成都的电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年男子在电话中称,自己在担任单位人力资源总监的4年多时间里通过各种“手段”剥削了手下初入公司的毕业生,为公司“节省”支出上百万,如今,他觉得非常“不安”而又难以自拔。
在答应严格保密对方的姓名、公司名称的条件下,本报记者二天后如约来到成都一家茶馆,对这位神秘人士进行了采访。
核心提示:“就业市场的水到底有多深,也许比你想象的还要深”。这是记者在与胡军(化名)交谈之后的感触,用“触目惊心,难以置信”来形容,一点儿也不为过。
老板授意:“节省点工资开支”
“搞得我连觉都睡不着。”胡军靠在椅子上对着记者一脸苦笑,“近段时间,我一直在痛苦中折磨自己,是继续维护老板的利益,充当老板的忠实‘走狗’。还是替员工说话,不再担当损害员工利益的角色。维护前者我将得到更多的好处,钱、及其他;维护后者我的后果将是降职、降薪甚至被辞退。”胡军告诉记者,他从外省来到成都已经七八年了,先后在几个大中型私人企业打过工,凭他的资历、经验和处世能力,很快都得到了老板的赏识和重用,从担任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长干到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总监。
“戴上人力资源总监帽子的那一天,老板就找了我谈话。”胡军开始回忆起4年前的经历,显得很痛苦。
“当时老板很直接,对我说:‘既然我提拔你做总监,也不把你当外人了。现在公司600多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开销在120万以上,下个月要还银行贷款,资金很紧张,你动动脑筋、想办法节省点工资开支……”胡军回忆,老板还给了他两个前任人资总监留下的绝招:一是多招毕业生,用完就“开”,二是克扣和少发员工报酬。
在得到老板授意后,胡军开始一步步实施他的计划。
周密计划:暗藏陷阱等你钻
“首先,每年我都会通过招聘会招来大批应届毕业生。因为给他们承诺的待遇不错,这几年招聘都很成功。”胡军说,他深刻理解了老板的意图。
“然后我重新制订了劳动合同。招聘员工本应签订国家统一的劳动合同,但我要的是倾向于企业自身利益的格式合同。我冥思苦想,制定出九大章五十多条,这些条款内容里要求员工(乙方)履行的职责就占80%—90%,而企业(甲方)应履行的职责只是象征性的占10%—20%。主要是一些对员工的强制性条款。”
拿着公司“聘用合同”,胡军向记者逐一解释。“你看第2条,因工作需要员工工作时间灵活延长,但我们根本没提加班费; 第5条,我们规定员工当月工资在次月中旬发放,如果员工离开公司那么就有半个月甚至更多的工资被扣发。而第7条,明显非常吸引大学生的应聘,非常有诱惑力。实际上在合同条款的最后有一句话必不可少,那就是:若员工(乙方)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差错,公司(甲方)有权无理由辞退。怎么才是失误和差错?无界定的标准,完全由老板说了算,因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当然,我还配合了其他手段,像员工应聘时尽量不提签订劳动合同,能不签则不签;不执行国家周五工作制,每周工作六天等等。关于社会保险能不办则不办,能拖就拖,政府有关部门如果来查问,实在拖不过也只是按企业员工总数的10%—30%办理。其余的可以用签临时合同或兼职合同来应付。”胡军说,即使是这样,来应聘的人员还是源源不绝,而且来了以后无不拼命工作,表现突出,很多人不提、也不敢提加班费和补休,一天工作8个小时以上的非常普遍。”
胡军还告诉记者,曾经有一个毕业生不满规定提出辞职,胡军按老板的意思不但扣发了他半个月工资,而且近千元的预留金也被扣下。因为,人无完人、工作中哪能一点不出差错,老板的借口和理由太多了。这些员工离开公司后,也有少部分到有关部门去投诉,有关部门只是打个电话问问情况,他们自有一套理由应付。
在老板授意下,胡军也不是随意辞退员工,有时也给一些小恩小惠进行“奖励”或“鼓励”。如在员工大会上进行表杨(但无奖金),偶尔也会拿出百来元钱对个别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奖励一下,而且会给员工口头承诺年底重奖等等。当然,不能忘记对特殊岗位的员工(技术和管理人才)给一些小恩小惠。但真正到了年底,他就会以种种借口和理由扣罚、少发奖金。
“对部分管理干部来说有些方面就更惨了。当他们工作快到四年时,老板和我商量,无论采取何种方法都要赶紧让他们一个一个离开。就这样很多员工稀里糊涂地离开了公司。辛苦几年,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圆滑应对:对付员工有“手段”
“既然面对这种合同,员工可以提出意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