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努力工作,明天努力找工作。”这是我在不少地方看到或听到的一句话。意思再明了不过,无非是劝告人们要珍惜现有的工作岗位而已。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这种劝告也可算得上是用心良苦的了。
姑且不论“今天不努力工作”与“明天努力找工作”两者之间是否存在一种必然联系,但若按照这句话来推论,“明天努力找工作”似乎成了“今天不努力工作”的可悲下场,让人所不耻,不然,何以此言警世呢?
凡事但求一个“稳”字,也算得上是咱们由来已久的一种思想积习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种积习所致,在过去,我们一度认为有个稳定的工作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失去工作即是“丢掉了饭碗”,而“丢掉了饭碗”则无异于失去了生存的条件。一个人倘若连生存的条件都弄没了,当然非但可怕,而且复以可叹。在现实的情境里,这样的人还常常被归入“无能”抑或“包袱”之列,在前些年还不时遭到奚落与白眼。
一个人不论是不是因为努力的原因而没有工作,“努力找工作”其实是现代社会的一种常态,于人生而言,也是一种常形,不足为怪。一个人不断寻找适合于自己的岗位,这是寻求人的发展的有益之举,不仅无过,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寻找的过程本身也蕴含着莫大的人生意义。记得好像是龙应台女士在一次谈到妇女解放时曾说,女性解放并不在于她是出去工作还是在家做全职太太,而要看她是否有这种选择的权力以及这种选择的权力有多大。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还是人的全面发展,而人的全面发展,其实就包括了对职业的选择性。这种选择性的程度,是社会进步的标杆,而且,不论这种对职业的选择性是否偏颇,其实都是值得我们尊重的。
再说,一个人什么才叫做努力工作,什么才叫做不努力工作,是不是说一个人一旦干上一项工作就得不管适应不适应不论喜欢不喜欢都得一辈子干下去而不可有丝毫的离意?如果真是这样,则未必符合人的发展的要求。如果是为了实现人的发展,一个人明天努力找工作又有什么不对呢?即便真是因为不努力工作的缘故,需要明天努力找工作,也决不是件可耻的事情,更不应因此而遭到他人的嘲笑。如果说“明天努力找工作”是可耻的,实际上是说人是不能有丝毫差错的,而一旦有了差错,则决不能原谅。事实上,这样的行为决不是什么公正的社会行为。
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容忍不同的生活方式包括择业方式,是现代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人应有的姿态。有时,我甚至想是不是因为我们向来笃信“知耻而后勇”的缘故,才总是喜欢把一些事情置于“可耻”的情境,以图“后勇”,正如置之死地而后生一样,但是否真的就能“后勇”,不得而知,因为具体实情的不一而足,又岂能一概而论?